网友投诉:
就在前几天我们接到一个莫名的通知,然后给了一张图,我把这个图放在这里。
我仔细看了一下这张图,这个图里面跟国务院的精神是相符合的。但是关于这个幼儿园的操作,我是看不懂的也看不明白。每个孩子收费根据一个学期10元计算的。这个装起来以后根本没有通电,也没有使用,只是竖在他的门口,孩子的家长连进的机会都没有,根本就无法使用到这个东西。如果仔细设想的话,这个幼儿园里面有个宝贝,那么他一个学期就可以从这孩子头上剥削到1万元。而且是这个孩子是6个学期的话就是6万(看到红色的公章与日期,居然是一家公司的)。我把它的效果图也拍了。
家长接送孩子的时候是排队在外面。我不知道这个门有什么用。
幼儿园发布的别校发布的征询函
乍一看,为方便管理,又保障安全,杜绝闲杂人等混入园内,安装门禁很有必要,且向学生收取一点服务费也情有可谅,毕竟资金也捉襟见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是?
细细思量,实则不然,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原本就是学校的法定职责,也是正常的、必要的公共支出,咋能将维护校园公共安全的费用转嫁到学生头上呢?由家长来买单呢?这无疑是不合理的,也变相转嫁了学校的经济责任,有滥用权力、乱收费的嫌疑,这是不难认定的。
再说,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事业单位,公益性是其本质特征,保障广大学生的公共权益,是其职责之所在,维护校园、尤其是校门口的安全稳定的正常秩序,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咋能拿办理“门禁”为由头,伸手向学生要钱、收取所谓的“服务费”,这无疑是违背了其单位的性质,推卸掉了自身的职责担当,如此一来,与其他营利性的场所有何两样?一切向钱看的学校,怎么能教育好下一代!
响水县馨蕊幼儿园园长你会有良心不安的时候吗?
小编查了一下该国务院文件,这只是一份普通的,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加强防控体系的意见,如何就成为了馨蕊幼儿园的收费依据?而且这份文件上原幼儿园的这项收费也没有被执行,保障学生安全是学校的基本义务,怎么这样也可以收费了?如此巧立名目,响水县教育局及响水县物价局知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