蒯舒/KuaiShu
女,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年进入灌南县人民法院工作,年3月任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蒯舒同志扎根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最前沿,始终坚持以案件精品化审理为路径,通过典型案件的巡回审判扩大环境司法影响力,为锻造江苏环境资源审判“灌南模式”品牌作出贡献。先后由其承办、撰写的8篇案例获评市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仰某梅失火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森林资源民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连云港市优秀共产党员,连云港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因为热爱,她十余年如一日,始终奋战在审判一线,怀着热爱审判事业的初心,无数次沐浴在月色下的灌河法庭,只为斟酌那一句判词、开完那一场庭审;因为热爱,她细致、耐心的倾听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哪怕是哭述和责备;因为热爱,她带着法徽巡回审判,让环境司法的理念更深入人心。
环境审判“灌南模式”的开创之路
年12月,江苏高院正式批复成立“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集中管辖连云港全市,盐城市响水县、阜宁县、滨海县,淮安市涟水县、淮阴区涉水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及江苏海域内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完整实现了以“河海生态功能区”整体为单位的专业化司法管辖,探索和实践意义重大。法庭成立后,她成为首个调任至法庭工作的员额法官,同时负责法庭的日常管理工作。自成立的那一天起,她下定决定不辜负院党组期望,带领全庭干警扎实苦干,五年来,她所负责的灌河法庭在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审判机制创新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被江苏高院通报表扬为环境资源审判的“灌南模式”。年7月,经过层层申报,灌河法庭成功入选全省首批10个“省级生态文化宣传示范点”,是全省政法系统和连云港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环境资源审判“灌南模式”品牌效应不断攀升。
精品环资审判案例的打造之路
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后,她发现环境资源类案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