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年滨海县校园招聘计划名,招聘范围对象为届和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具体岗位及计划见《滨海县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届毕业生须于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届毕业生须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
6.志愿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7.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信息。在滨海县政府网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在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等高校分别设考点,请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选择就近考点现场报名(各考点报名时间及地点确定后适时发布)。
江苏省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学校定于年11月18日-22日赴东北进行招聘,日程安排如下:
11月18日: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参加“哈师大招聘会”),上午9:00-11:30报名、资格审核,下午进行面试和签约;
11月20日: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上午9:00-10:30宣讲、报名、资格审核,下午进行面试和签约;
11月22日: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上午9:00-11:30,宣讲、报名、资格审核,下午进行面试和签约。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注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以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3.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听候通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具体岗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5.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6.聘用。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