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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东园路开发路1400万元的改造工程

1.响水县东园路(灌河路-双园路)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东园路(灌河路-双园路)项目编号:项目标段编号:-BD-改造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东园路(灌河路-双园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东园路(灌河路-双园路)。

2.1.2合同估算价:约.80万元。

2.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3月26日,竣工日期:年6月26日。

2.2招标范围:响水县东园路(灌河路-双园路)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和清单。

2.3质量标准:合格。

响水县道路建设工程

3.响水县开发路(长江路-淮河路)

招标项目响水县开发路(长江路-淮河路)项目编号:项目标段编号:-BD-改造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开发路(长江路-淮河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概况

4.1.1建设地点:响水县开发路(长江路~淮河路)。

4.1.2合同估算价:约.10万元。

4.1.3工期要求: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3月26日,竣工日期:年6月11日。

4.2招标范围:响水县开发路(长江路-淮河路)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和清单。

5.3质量标准:合格。

响水县开发路施工改造工程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5业绩要求:无。

6.6信誉要求:

6.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6.6.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为:年3月17日15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响水县东园路施工改造工程招标

其他

91投標保證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9.2工程付款:无预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时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时结清。

9.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標保證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银行汇款方式补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9.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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