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实科学的调查报告为你揭秘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发生时的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
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07万元。
一、事故经过
事故调查组调取了年3月21日现场有关视频,发现有5处视频记录了事故发生过程。
1.“6#罐区”视频监控显示:14时45分35秒,旧固废库房顶中部冒出淡白烟(见图1)。
3.“新固废库内南”视频监控显示:14时46分57秒,新固废库内作业人员发现火情,手提两个灭火器从仓库北门向南门跑去试图灭火(见图3)。
二、事故现场破坏情况
根据现场破坏情况,将事故现场划分为事故中心区和爆炸波及区。事故中心区北至纬一路,南至大和路,西至江苏之江化工有限公司,东至县道,面积约为0.5平方千米(见图6)。爆炸形成了直径米积水覆盖的圆形坑。排水后发现,爆炸形成以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硝化废料堆垛区为中心基准点,直径75米、深1.7米爆坑(见图7、图8)。
爆炸中心米范围内的绝大多数化工生产装置、建构筑物被摧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引发周边8处起火,包括天嘉宜公司储罐区3处,江苏华旭药业有限公司、响水富梅化工有限公司、响水县鲲鹏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之江化工有限公司、盐城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华旭药业、富梅化工、鲲鹏化工、之江化工、德力化工)各1处起火,周边15家企业受损严重(见图9、图10)
爆炸冲击波造成周边建筑、门窗及玻璃不同程度受损,其中严重受损(建筑结构受损)区域面积约为14平方千米,中度受损(建筑外墙及门窗受损)区域面积约为48平方千米(见图11)。由于爆炸冲击波作用,造成建筑物门窗玻璃受损,向东最远达14.7千米(响水县大有镇康庄村),向西最远达11.4千米(连云港市灌南县田楼镇佑心村),向南最远达10.5千米(响水县南河镇安宁村),向北最远达8.8千米(响水县陈家港镇蟒牛村、灌南县化工园区)。响水县、灌南县家生产企业、多家商户受到波及,约4.4万户居民房屋门窗、玻璃等不同程度受损。
中国地震台网测得此次爆炸引发2.2级地震。经测算①,此次事故爆炸总能量约为吨TNT当量。事故共造成78人遇难(见图12),其中天嘉宜公司29人、之江化工16人、华旭药业10人、园区其他单位10人、周边群众7人、外地人员6人②。事故还造成76人重伤,人住院治疗。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核定直接经济损失.07万元。
三、环境污染情况
事故受污染水体主要集中在爆炸点周边4千米范围内,三排河受污染水体约1.3万立方米,苯胺类超标倍,氨氮超标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4倍;新丰河受污染水体约5万立方米,苯胺类超标倍,氨氮超标84倍,化学需氧量超标8.3倍;新农河受到轻微污染;地下水未受污染。
事故发生初期,爆炸区域下风向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标。3月21日20时45分,爆炸点下风向4.3千米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超标0.2倍和5倍,根据初步模型模拟,影响范围小于10千米;甲苯、二甲苯轻微超标,影响范围小于1千米。22日起,爆炸点下风向各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已达标。
本次事故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爆炸中心米范围内,主要超标因子为半挥发性有机物(沸点在℃至℃的有机物)。
四、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
起火位置为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中部偏北堆放硝化废料部位。经对天嘉宜公司硝化废料取样进行燃烧实验,表明硝化废料在产生明火之前有白烟出现,燃烧过程中伴有固体颗粒燃烧物溅射,同时产生大量白色和黑色的烟雾,火焰呈黄红色。经与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比对,事故初始阶段燃烧特征与硝化废料的燃烧特征相吻合,认定最初起火物质为旧固废库内堆放的硝化废料。事故调查组认定贮存在旧固废库内的硝化废料属于固体废物,经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属于危险废物。
起火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逐一排除了其他起火原因,认定为硝化废料分解自燃起火。经对样品进行热安全性分析,硝化废料具有自分解特性,分解时释放热量,且分解速率随温度升高而加快。实验数据表明,绝热条件下,硝化废料的贮存时间越长,越容易发生自燃。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贮存的硝化废料,最长贮存时间超过七年。在堆垛紧密、通风不良的情况下,长期堆积的硝化废料内部因热量累积,温度不断升高,当上升至自燃温度时发生自燃,火势迅速蔓延至整个堆垛,堆垛表面快速燃烧,内部温度快速升高,硝化废料剧烈分解发生爆炸,同时殉爆库房内的所有硝化废料,共计约吨袋(1吨袋可装约1吨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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