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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一女子与丈夫吵架,欲跳河自杀,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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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中午12点钟左右,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外面巡逻时,发现有一名年轻女子掉落在路边的小河里。

该女子的双脚已经深深地陷入小河的淤泥里,河水已经淹到了她的脖子下面,当时的情况十分地危急。

民警杨晓峰见此情景根本来不及多想,便奋不顾身地跳进了冰冷刺骨的河水里,他竭尽全力向该女迅速地靠近。

随后民警杨晓峰的双脚踩在了小河的淤泥里,他用自己的双手拼命地托起了该女子的身体,吃劲地朝着岸边走去。

在辅警共同的配合下,民警杨晓峰成功地将该女子拖到了岸边。而此时的他腰部及以下部位全都湿透了,在寒风中不停地打着颤。

经民警现场了解到,该名女子姓刘,与自己的丈夫因家庭纠纷,而要闹离婚,进而双方之间发生了争吵。

刘某因一时想不开,才跳进了这冰冷的河水中企图自杀,没想到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发现并救了上岸。目前,刘某已无生命危险。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人生?刘某与自己的丈夫过不下去可以申请离婚,而不是跳河自杀。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若真的跳河自杀而亡,首先对不起的便是自己的父母。所谓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留下的只是父母深深的两行泪。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孰是孰非,外人不好进行评判。生活从来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经历了风雨才会见彩虹。

生命对每个人来说仅有一次,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轻易地放弃自己的生命。哪怕再苦再难,都要坚强地面对,勇敢地活下去。

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没有趟不过的流沙河。希望刘某经历了这次事件后,能够深刻地反省自己,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图片来自互联网,侵权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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