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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打造四实型非诉服务中心

中国江苏网11月12日盐城讯响水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厅关于开展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全力打造“实体、实用、实战、实效”型非诉服务中心。

积极申报,全力推动实体落地。省厅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建设工作部署后,该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详细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并将实施意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得到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在政府办公新区临街地段,调配平方米的独幢两层建筑供中心专用。《实施意见》明确镇(区)非诉中心设于镇(区)政法综治中心,村(居)非诉中心设于村(居)综治中心,实现三级非诉中心实体落地,县财政列入万元为中心运行提供经费保障。

整合资源,聚力打造实用中心。整合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平台、阳光信访系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司法行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信息资源共享,县、镇(区)、村(居)三级矛盾纠纷信息网络互通。镇(区)、村(居)中心设立纠纷专门接待窗口,配齐电脑等必备办公设施,以高要求建设标准,打造上下一体化非诉服务中心。

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实战体系。成立响水县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司法行政统筹作用,强化非诉讼纠纷调处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丰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立矛盾纠纷快捷分流、委派化解及信息反馈机制,实现三级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快速汇总、对接、分流、指派、调度、督促和化解。建立自下而上的纠纷化解流程。村(居)非诉中心排查化解本村(居)的纠纷隐患,受理上级分流委派的民间纠纷。镇(区)非诉中心全力组织协调职能部门,联调联动,并做好稳控工作。县非诉中心对镇(区)上报的及部门提请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集体会商,协同处理。

明确职责,着力追求实效目标。县非诉中心受理、协调化解县级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镇(区)、县直单位提请的、上级交办的重大矛盾纠纷以及人民法院认为适宜移送的纠纷案件。建立矛盾预防排查化解制度、分析研判制度、依法终结制度、司法确认制度、跟踪回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将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及和谐镇区、村居创建考核内容,推动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刘军陈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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