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响水县司法局针对律师服务资源严重匮乏困境,主动作为,连续发力,“四道加法”推动律师服务质效双升,全县律所由年的4所增加到12所,律师总数由50名增加到名,一年增长2.58倍,律师万人占比实现由1到2.6的高质量指标。
一是着力内外联动,在“人才+”上想办法。该局紧盯律师万人占比2.3的高质量指标,年初制定律师人才“内培”“外引”方案,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并列入“一把手”工程,班子成员协助推进。对内抓培养选用。积极引导各单位公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2名司法行政干警通过客观题考试,3名公职人员顺利通过考试成为公职律师。对外抓引进聚集。组织摸排响水籍在外地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信息,大力宣传法律人才返乡工作政策,出台公开招聘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公告,明确被聘用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工资待遇不低于同类事业人员工资标准,并缴纳“五险一金”,先后招聘4名法援律师就职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市局及市律协沟通,得到市局和市律协大力支持和协调,截至目前,引进江苏嘉运鸿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仁人德赛(盐城)律师事务所等8家律所落地响水拓展业务。
二是积极拓展业务,在“服务+”上动脑筋。在县法律工作者协会统筹指导下,推行公职律师“常规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公职律师+社会律师”的工作模式,将25名公职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指导其为政府部门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研判,参加到行政复议、政府合同审查、行政执法及规范性文件审查等行政法律事务实践中。遴选58名社会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分别担任2-3个村(居)法律顾问,实行线下定期坐班、线上即时解答的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其参与信访接待,化解矛盾纠纷。采取“平时分散、‘战时’集中”模式,遇有重大涉法事务,由律师协会统筹召集会商研究,发挥专业优势,共同服务于政府或部门。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保障+”上定措施。县两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司法局制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明确村居顾问工作经费补贴范围、标准,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平均个案补贴增长10%以上,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积极性。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引进律师事务所用房问题,经政府调剂免费为引进律所提供办公用房,全力做好各项保障措施落实。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在“质效+”上有提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日常监管、指导,各司法所每个月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走访或电话回访,做好监督工作,并每季度将工作情况汇总到县司法局进行通报公示。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协会协助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年终考评工作,以法律顾问完成年度工作实绩和基层司法所、村(居)评价为主要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与经费发放、评先评优挂钩,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法援中心从“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末端考核、结案跟踪”对所有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过程监管,提升法援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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