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城响水陈家港一村民房屋被偷拆领导曾表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也越来越频繁地发生在我们身边。拆迁工作为了公共利益本无可厚非,但现实中,难免有些人出于各种利益考虑,继续施行强拆、偷拆等行为。即便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非法强拆行为的发生,然而现实中仍屡禁不止。

“求求你们,帮帮我们孤儿寡母吧。”这是陈岚向尚法新闻记者说的第一句话。

据了解,6月19日夜,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金港村的一处房屋在未收到任何拆除公告以及补偿的情况下,雷雨天气中遭遇偷拆。户主陈岚表示,偷拆指令应该是金港村村委会下发的。

陈岚告诉尚法新闻,被偷拆房屋使用面积为㎡,早在年的时候村委会向其表示想征用房屋土地,因协商无果,此事便不了了之。今年6月初,陈家港镇党委副书记韩勇以及金港村党支部书记张志保再次联系她,表示想征用土地。但因作出的补偿面积少于房屋实际面积,加上被占用的宅基地未在补偿范围内,陈岚再次拒绝拆迁,没想到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6月15日,尚法新闻在陈岚房屋被强拆之前,曾致电金港村党支部书记张志保,其表示不会强拆,占用陈岚房屋是为了建公立学校,已经快建成了。找陈岚谈过很多次,因为要的太多了,一直没有谈好。

6月22日,为核实求证陈岚房屋被偷拆事实,尚法新闻再次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韩勇以及张志保,但均未获回复。

未经同意㎡房屋被偷拆

6月17日,陈岚接到张志保发来的短信,上面写着:“陈岚,你好!你户位于金港八组的房屋闲置多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我居委会拟将你户房屋拆除……你若有意见,请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否则视为异议不成立。”

陈岚表示,自家房屋于年年底建好,为前后两合院,使用面积为㎡,房屋周围有约㎡的宅基地。此次村委会作出的补偿面积仅为.36㎡,远远少于自家房屋使用面积。同时,被占用的还有面积约为㎡的宅基地,但村委会并未就此作出相应的补偿。据此,其回复张志保称不同意上述不合理条件。

年,因其丈夫身患癌症在家休养,他们对房屋前面的三间平房进行了装修。

同年金港村村委会联系她,表示想征用房屋土地,但因补偿条件不清晰,此事便不了了之。令她没想到的是,在拒绝拆迁没多久,他们家便受到了停水停电的“待遇”。为此她多次联系金港村村委会,对方回复称,周围的房屋都拆迁了,不能只为你一家供水供电。

迫不得已之下,一家人只能搬到响水县城租房居住。其中--年期间,房屋中的冰箱、空调、电动车等所有家电更是被不知名人员偷走,此外,房屋的门窗设施也遭到打砸。

今年6月份,陈家港镇镇政府与金港村村委会再次联系上她,表示想征用房屋和宅基地,用来修建小学操场。但因两者无法提供相关手续以及补偿标准等文件,再次遭到陈岚拒绝。在被追问不同意的情况下房屋会被强拆吗?韩勇和张志保表示,现在不允许强拆了,能协商就协商,协商不成也不会强拆。况且修建操场也不一定需要征用你家的房屋土地。

陈岚向介绍称,因韩勇和张志保向其表示过不会强拆房屋,所以她在6月17日拒绝张志保后仍相信自家房屋不会被强拆。

6月21日下午,陈岚从县城回老家看房,这才发现自家房屋已被偷拆,且一半宅基地也被占用。

随后,陈岚向当地警方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后,通过电话联系上张志保。并对陈岚表示,张书记让你周一前往村委会就房屋被拆一事进行协商。

陈岚告诉记者,在经历房屋被偷拆之后,她已经不敢相信镇政府和村委会了,由于目前需要照顾14岁的女儿,她并不敢前往村委会。

我国禁止暴力强拆、偷拆

尚法新闻记者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以及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在征地拆迁中,除了法院外,任何行政机关都没有强拆的权力,一旦强拆,行为则是违法行为。此外,除暴力拆迁违法外,其他诸如断水断电等软暴力行为也同样是违法的。

但在上述反映中,在没有对当事人房屋进行调查认定的情况下,未经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直接将房屋进行拆除,当地村委会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6月22日,为调查核实上述反映中的相关问题,尚法新闻记者多次以电话、短信方式联系韩勇和张志保,但均未获回复。

尚法新闻在一份电话录音中发现,6月23日,陈岚在电话中质问张志保,明明她作出不同意回复,为什么还要在夜里拆除房屋。对此,张志保回复称,既然目前房屋已经被拆除,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张志保表示,端午节过后,他会和韩勇副书记就此事联系陈岚,三人见面后再做商量。

截止发稿,陈岚并未收到来自村委会及镇政府的有关联系。对于此事的具体进展,尚法新闻将继续予以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xgyy/1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