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了、拆了,非法的小水厂终于拆了!”连日来,响水县运河镇一些居民奔走相告。居民们所指的小水厂是由当地原龚集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龚爱光(后被开除党籍)占用村集体土地非法建设的龚集居水厂。为了这一天的到来,当地居民等了长达6年之久。
当地细心的村民注意到,此前8月2日下午2时,响水县运河自来水有限公司对运河镇供水管网进行切换,非法运行长达6年之久的龚集居水厂正式关闭,停止供水。
“因下雨,拆除工作受到了一点影响。”8月10日,负责小水厂拆除任务的龚集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龚成路告诉记者,目前水厂的门窗都已经拆除,等天气好了,就先把电线拔掉,拆除只需天把时间,拆除后将进行复垦。
龚集居水厂是年3月龚爱光擅自占用龚集居委会集体土地平方米建设的,采集地下水向镇上部分居民提供用水服务。年1月,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平方米土地,限其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3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元。然而,龚集居水厂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并由此拉开了长达6年之久的拉锯战。
年7月11日,龚集居水厂提起行政诉讼,将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遭到败诉,再上诉,再驳回,此后便拒不履行,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年9月4日,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向射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获得同意,但水厂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法定义务。年8月28日,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向响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射阳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即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执行过程中,龚集居水厂负责人龚爱光声称水厂尚在运营中,为镇上余户居民供水。鉴于强制执行水厂所涉及的社会问题,响水法院将该案的案情向县委政法委予以汇报,经县委政法委组织法院以及运河镇、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会办后,形成了一致意见,责成运河镇政府妥善解决好户居民的用水问题后,再对本案强制执行。年1月16日,响水县人民法院作出()苏执号执行裁定书,对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响水县运河镇龚集居水厂作出了终结执行程序。
当地知情人士透露,龚集居水厂关闭乃至拆除,跟前段时间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