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22日下午,江苏盐城,爆炸后的园区。视觉中国资料
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环境监测人员继续对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园区河流闸内、闸外及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3月31日10时,继续进行消防作业和污染废水处置工作。下风向米、米、米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新丰河闸内、三排河、新民支渠地表水超标,新农河闸内部分项目超标,新民河闸内达标。园区下游灌河水质持续达标。
一、空气质量
31日10时事故地下风向米、米、米处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低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标准限值。
二、地表水水质
新丰河:闸内31日10时苯胺类浓度为10.4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标准限值倍。
氨氮超标,浓度为毫克/升,超标84倍。
二氯甲烷浓度为0.08毫克/升,超标3倍。二氯甲烷浓度有波动,仍超标。
化学需氧量为毫克/升,超标8.3倍。化学需氧量有波动,仍处于超标状态。
闸内苯浓度为0.毫克/升,超标0.1倍。苯仍处于超标状态。
新农河:闸内31日10时化学需氧量为毫克/升,超标1.8倍。化学需氧量有波动,仍处超标状态。
氨氮浓度为3.12毫克/升,超标0.6倍。氨氮浓度波动较大,总体仍处超标状态。
苯胺类浓度为0.毫克/升,超标0.4倍。苯胺类浓度有波动。
新民河:闸内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三排河:台舍北侧断面苯胺类超标,浓度为64.2毫克/升,超标倍。
氨氮浓度为毫克/升,超标倍。
化学需氧量为毫克/升,超标14.4倍,浓度有波动,仍超标。
三排河台舍北侧断面二氯甲烷、苯、二氯乙烷也有超标现象。
新民支渠:德力化工断面苯浓度为3毫克/升,超标倍。
化学需氧量为.6毫克/升,超标12.1倍,仍超标。
苯胺类浓度为0.71毫克/升,超标6.1倍,仍超标。
新民支渠德力化工断面氨氮也有超标现象。
新民支渠大和氯碱门口断面苯胺类浓度为1.25毫克/升,超标11.5倍,苯胺类浓度有波动,仍超标。
新民支渠大和氯碱门口断面二氯甲烷、化学需氧量、氨氮、苯也有超标现象。
灌河园区下游3公里、入海口2个点位至31日10时持续达标。
三、水源地水质
沿海自来水厂取水口各类有机物均未检出,高锰酸盐指数为3.9毫克/升,氨氮浓度为0.1毫克/升,均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根据爆炸事故的污染特征,经专家会商,确定此次环境空气应急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污染物。二氧化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为0.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0.25毫克/立方米,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11毫克/立方米,甲苯室内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二甲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表明环境空气中该物质浓度是安全的,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年3月31日
(原题为:《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响应情况进展(第二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