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盐城市财政局获悉,全市将设立市级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1亿元,各县(市、区)配套资金9亿元。目前全市“十镇百村”试点村庄建设均已启动,同时积极整合产业配套、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和基层党建工作,努力让农民群众看得到样板、感受得到实惠。盐城市村庄布局绝大部分形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东部地区主要以沿河沿路“非”字形狭长空间布局为主,西部及南部部分区域呈小块团状,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普遍不高。改善农民住房,已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此,盐城市首先组织全市范围内的专项调查摸底,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滨海县、东台市、盐都区、亭湖区等地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到常州市等地参观考察,实现高起点谋划、高层次推进。建湖县、响水县邀请专家教授对相关部门、镇村负责人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指导服务基层的能力。阜宁县、射阳县、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还先后开展两轮调查摸底,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切实摸清农民意愿、有效掌握住房现状,了解农村配套设施和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据统计,全市累计调查总户数达万户、总人口万人,收集数据23项,为全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分析依据。
修订布局规划,加快试点建设。阜宁县对试点镇村采取一名县级领导挂帅、一家职能部门挂钩、一个产业项目支撑、一套政策扶持,同时主动送政策上门、送图纸上门、送协议书上门等方式加以推进。滨海县坚持以点带面,在“一镇十村”试点基础上,全面实施“5+15”县镇两级示范点建设。射阳县、响水县坚持把“能致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作为试点镇村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积极打造农业特色产业。市规划局则出台《盐城市村庄集中居住点选址指导意见》和《盐城市农房设计方案汇编》,明确村庄选址原则及相关技术要求,提高全市农房建设水平。
安排专项资金,明确激励政策。盐都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0万元用于支持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大丰区、亭湖区制定镇村及农户奖补政策,加大工作奖补力度,提高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市国土局每年安排不低于省下达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农村集中居住建设,目前已调整了93个镇级土地规划,落实了集中居住点个、面积1.94万亩。市水利局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完成投资2.39亿元,铺设管网公里,为全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提供供水保障。市农发行积极帮助争取阜宁县3.2亿元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中长期贷款项目,用于农民集中安置房和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由于增强了农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意愿,出现了农民主动搬、主动拆、主动改的良好局面,拆建进展较快。据初步统计,全市“十镇百村”计划拆除房屋户,已签订协议户,占总数的62.2%;已拆除房屋户,占总数的44.83%。(记者杨亦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