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李超)4月24日,江苏省纪委“清廉江苏”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响水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沈爱东等人,因在疫情期间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位列其中。
据通报,年2月27日下午4时,响水县公安局协调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会后,沈爱东邀请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庆松及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汪登波等17人,前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包厢打牌、聚餐并饮酒。
通报称,年3月,沈爱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徐祥、孟庆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登波和响水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陆步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同时,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响水县委、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分别被责令作出检查,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莉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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