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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

为进一步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11月11日下午,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部署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亮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业务负责同志参会。

首先,会议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75号)部署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明确工作完成时间。

随后,技术单位专家对地下水分区划分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详细讲解分区划分技术原理及布点采样流程,提高本系统业务水平。

最后,朱亮就做好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强调指出,一要高度重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作为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协同控制的重要一环,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本项工作。

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我市以市为单位开展分区划分调查,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做好本地区相关资料收集、现场点位确认以及采样钻井队伍进场协调工作。

三要建立好联络沟通渠道。信息沟通渠道畅通能够直接影响到地下水分区划分工作的快慢,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与县级部门、乡镇及有关企业协调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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