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省委办公厅印发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命名江苏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的决定,公布受到表彰的33个省双拥模范城、11个省双拥模范县和38个省双拥模范区具体名单。
决定指出,年以来,全省各地和驻苏部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广泛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双拥先进典型,进一步巩固发展了良好的军政军民团结,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促进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表彰先进典型,推动全省双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命名南京市等13个设区市和沛县等69个县(市、区)为“江苏省双拥模范城(县、区)”,予以通报表彰。
受到表彰的省双拥模范城有33个,分别是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江阴市、宜兴市、邳州市、新沂市、溧阳市、张家港市、太仓市、常熟市、昆山市、如皋市、海安市、东台市、仪征市、高邮市、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泰兴市、靖江市、兴化市。
受到表彰的省双拥模范县共11个,分别是沛县、如东县、东海县、灌云县、盱眙县、金湖县、射阳县、滨海县、响水县、泗洪县、泗阳县;省双拥模范区共38个,分别是南京市玄武区、南京市秦淮区、南京市鼓楼区、南京市江宁区、南京市建邺区、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市六合区、南京市高淳区、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无锡市梁溪区、无锡市惠山区、徐州市云龙区、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泉山区、徐州市鼓楼区、常州市新北区、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市钟楼区、常州市天宁区、苏州市吴江区、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市姑苏区、南通市海门区、南通市崇川区、连云港市海州区、连云港市赣榆区、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市清江浦区、盐城市盐都区、盐城市大丰区、扬州市广陵区、扬州市江都区、镇江市丹徒区、泰州市姜堰区、宿迁市宿城区。
决定强调,受到命名表彰的省双拥模范城(县、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新时代双拥工作新局面。全省军地各级要以省双拥模范城(县、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双拥优良传统,扎实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