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解生物多样性保护难题,须从自然寻答案

                            

大姐,您所居住的这片区域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多吗?都有哪些野生动物被猎捕呢?您知道它们有什么价值吗?

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为更好的对野生动物实施环境司法保护,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组织干警走进林田湖泊、走进自然,展开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调研。

灌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以下特点

01

分布区域广泛、生存环境多样

灌河流域通河接海,生物资源丰富,不仅有猕猴、玳瑁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有诸如中华蟾蜍、黑水鸡、山斑鸠等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动物。在栖息环境方面,栖息于山林、湖草、河海的野生动物皆有,且对于生存环境质量要求也较高,生物资源总体量较大。

02

破坏手段不同、食用目的居多

在法庭审理的59件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中,非法狩猎案有50起,有9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在非法狩猎案件中,猎捕手段多样,有毒猎、网捕、照明、叉捕、播放音乐诱捕等方式,猎捕目的以供家人或他人食用居多,占同类型案件的65%。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专题调研法庭了解到,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也是破坏生物多样性重要因素。

03

保护意识不强、售买市场存在

在走访调研中,法庭注意到有些居民对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认识不够,猎奇心理及治病疗效为食用“野味”主要原因,部分案件被告人以食用特定野生动物是当地习惯做法为由,不认为猎捕野生动物行为违法,居民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不强。由于买方市场的存在,捕、运、售全链条犯罪案件有上升趋势,在此类案件中,家族团伙式作案为主要特点,占该类型案件的20%。

法庭以专题调研破冰解难,全面了解灌河流域生物资源分布,分析研判保护机制方法,有力提升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水平。

以巡回审判为关键点,强化警示教育、生态宣传,筑牢保护红线

针对辖区生物多样性案件的区域性分布特征,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就近开庭工作制度,取得良好的案件审理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涉及灌南县以外的案件坚持以巡回审判为主,并挑选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例到案发地就地开庭,全年共开展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巡回审判50余次,组织村民、渔民等参与旁听近人次,通过网络云直播方式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教育12次,达到了警示教育、生态宣传的作用,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以机制构建为突破点,强化协作共建、联动互动,凝聚保护合力

法庭注重凝聚合力,共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立体防线。法庭与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司法局七部门建立野生动物管理领域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案件会商与咨询制度,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衔接,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法律适用、证明标准等问题,形成野生动物保护最大合力。通过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庭以案建制,与响水县公安机关共同构建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线索举报奖励机制,探索生态修复金、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多种利用方式,将非法狩猎者交纳的生态资源损失赔偿款纳入公安机关涉野生动物犯罪举报平台奖励款,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以修复性裁判为创新点,强化生态修复、系统保护,落实保护成效

审判过程中鼓励支持公诉机关在诉前指导行为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如主动放生野生动物、送至野生动物救护站,或者主动实施补种复绿、护林护鸟等活动;诉中,要求被告人向主管单位或者人民法院公益账户预交生态修复资金;诉后,落实资金使用情况,将生态公益补偿与被告人矫正帮教有机结合。在审理非法狩猎案件中,考虑到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生态功能,除依法判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外,还要求行为人开展护林护鸟服务活动并广泛宣传教育,将恢复性司法工作落到实处。

原标题:《破解生物多样性保护难题,须从自然寻答案》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hbyx/3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