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星级红十字志愿者认定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条件和要求,响水县红十字会对各志愿服务组织推荐参评的星级志愿者人选进行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月11日至7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星级志愿者人选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响水县红十字会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本人联系电话并签名。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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