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大部分人的印象中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一般都是车子撞了其他的人、车或物!
可是,有时候
明明没有发生碰撞
车却要承担责任
近日
盐城就发生了一起“离奇”事故
双方无碰撞
汽车却是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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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在地
车内驾驶人抱腿“痛哭”
但是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
却没有“肇事”车辆
只有一辆车身无碰撞痕迹的小汽车
停在电动三轮车的前方
1
监控还原现场情况
10月21日上午9点左右
在盐城响水县小佃线上
一辆电动车三轮车由南向北直行
9点24分左右
一辆白色小汽车加速变道后超车
在小佃线与黄圩镇育才路三岔口处时
实施右转弯
2
汽车没有“撞”到三轮车
因小汽车右转弯
电动三轮车车主避让不及
致使电动三轮车发生侧翻
事故发生后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
汽车车主与三轮车车主都在现场
汽车与电动三轮车车身均无碰撞痕迹
两车当时并未发生接触碰撞
3
汽车无碰撞也要负责
虽然本起事故“无碰撞”
但是汽车驾驶人仇某看到三轮车后
超车并加速右转弯
致使电动三轮车避让不及侧翻
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车辆损坏
驾驶人虽然没有生命危险
但其腿部受伤
目前治疗费用已花费1万多元
后期还需进行植皮手术
4
事故责任
仇某疏忽观察
转弯时妨碍了道路内正常行驶车辆通行
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本起事故白色汽车驾驶人仇某负事故的
全部责任
两车没有碰上也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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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对“交通事故”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主体为车辆;
2、发生在道路上;
3、车辆存在一定过失;
4、实际造成了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
不一定非的要有实质性的碰撞,只要符合这四点即构成交通事故,所以才会有“无接触交通事故”这种说法。
摩托车和大货车没有发生碰撞,但大货车向右变道转弯的过程中影响到摩托车司机的行驶,而摩托车的避让措施也是因货车的变道转弯而作出的,从而导致摩托车司机倒地的后果,对损伤的发生起了作用。摩托车驾驶员无证无牌驾驶摩托车超速行驶并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因此最后认定双方司机均承担同等责任。
一辆黑色轿车正准备左转弯,三轮车正直行通过时采取避让措施,因此侧翻在了路上,整个过程中三轮车并没有和轿车接触。电动三轮车侧翻后,驾驶人手臂被压在车下,而黑色轿车驾驶员却驾车离开。在明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事故,如果其为了逃避抢救义务和责任的追究的话,其行为已属于肇事逃逸。
无接触交通事故还有哪些情况?
No.1
急停转弯、随意变道
部分司机在一些路口转弯时一脚刹车下去
然后马上转弯或随意变道
这很容易导致其他车辆为了躲避发生事故
No.2
滥用远光灯
滥用远光灯会导致
对向车辆驾驶人、非机动车骑车人、行人瞬盲
因此这种行为也会引发无接触交通事故
No.3
违法停车
虽然黑色轿车没有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但黑色轿车在高速上突然减速,导致后方车辆躲避不及而发生车祸,事后虽发现后方有动静,但没有停靠路边接受检查,已经属于肇事逃逸。但后方部分事故车辆没有保持安全距离,所以黑色轿车负事故主要责任,后方部分事故车辆负次要责任。
No.4
路侧停车开车门
道路上随意停车且不观察后方来车的情况下打开车门
导致非机动车因躲避而造成交通事故
开车门车辆负相应责任
看到这里
很多小伙伴就“炸”了
这么算的话
那碰瓷的不就无法无天了吗?
敲重点!
在路上开车无过错的
不用担心!
只要正常驾驶,不怕“碰瓷”党
另外,强烈建议各位车主
给车辆配上重要的记录工具
不给碰瓷者留机会!
开车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
随时注意路况、认真观察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小心谨慎驾驶
双方车辆无碰撞,离奇事故有蹊跷
三轮车侧翻在地,车主腿部受了伤
汽车车主负全责,没有冤枉有证据
开车一定要观察,不能随意掉轻心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小心驾驶放第一
行车规范守规矩,防御驾驶请慢行
来源:盐城交警